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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心房屋动拆迁律师收费 来电咨询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供应

上传时间:2026-02-07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

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能被视作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本解答第二条所列的住房困难的情况除外)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房屋动拆迁缴税提交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明。上海市中心房屋动拆迁律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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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利害关系人与承租人就居住问题和拆迁安置达成协议,现一方反悔,如何处理?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户籍人籍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时或入住被拆房屋时就房屋居住或拆迁补偿等作出承诺的,或者同住人与承租人在拆迁时就补偿达成协议的,如果相关承诺或协议系一方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既不违法,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认可该承诺或协议的效力。七、承租人与同住人等因对获得的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是用于购房还是予以分割意见不一的,法院应如何判决:答: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一般应当用于购房,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支持当事人分割货币补偿款的要求上海家庭内部房屋动拆迁服务中心房屋动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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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动拆迁时被拆迁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充分了解拆迁房屋周边房价。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在拆迁之前,就可以对周边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解,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售楼部进行咨询,有条件的也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这样在拆迁时,做到心中有数,可以避免报价过低而得不到满意的补偿的情况;被拆迁人应当在拿到拆迁补偿后进行拆除房屋。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拆迁的情况应当按照先赔偿后拆迁的政策来执行,被拆迁人没有拿到拆迁补偿的情况下,是可以拒绝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拆除的。

如何解决房屋动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又要马上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许多的**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这个现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作为征地单位和施工企业就要配合地方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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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有房屋动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分割而发生的纠纷,哪些人员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拆迁时,相关部门会提前通知吗?上海家庭内部房屋动拆迁服务中心

房屋动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上海市中心房屋动拆迁律师收费

农村房屋动拆迁补偿流程:(一)拆迁人申领房屋动拆迁许可证。(二)房屋动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动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动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上海市中心房屋动拆迁律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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